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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勤务特点保障任务需要武警北京总队自觉学法用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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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适应勤务特点保障任务需要
武警北京总队自觉学法用法
本报讯曾获“一五”全国普法先进单位称号的武警北京总队从勤务特点出发,始终把学法用法作为加强部队建设和完成任务的重要环节来抓,在日前由中宣部、司法部组织召开的全国“二五”普法经验交流会上,这个总队作为武警部队代表再次介绍了经验。
按照全国“二五”普法《规划》要求,这个总队对已在“一五”普法期间学过的《宪法》等结合形势政策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教育来进行,把《兵役法》、《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等专业法规则列入教育训练计划,作为重点力求学深学透。为适应勤务特点,他们安排使馆警卫部队学《国际法》;武装巡逻部队学《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看押押解部队学《劳动改造条例》;国旗护卫部队学《国旗法》等。据统计,这个总队自“二五”普法以来,先后与北京大学法律系、公安、警官大学等6所高等院校开办干部法律专业函授大专班,仅自费参加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和中华律师函授中心学习的官兵就达3600多名。
近年来,武警北京总队还将执法用法中的典型事例汇编成《预防犯罪80例》,并研究制定了《180个常遇问题的处置方案》,引导官兵划清“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违反道德与违反法律”、“正当防卫与故意伤人”、“严格执勤与刁难耍特权”的界线。与此同时,总队官兵把首都几百处固定目标的警卫与几十条繁华街道和地区的巡逻地段作为阵地,抓住一切时机向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国旗班在“二五”以来共宣讲《国旗法》近800次,直接听众10万余人,并与北京、天津、河北等200余所大中小学校建立了联系。
(唐建国侯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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