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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十二大代表呼吁:“三资”企业应尽快建立工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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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0-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工会十二大代表呼吁:
“三资”企业应尽快建立工会
本报讯记者吴兢报道:随着“三资”企业的不断发展,“三资”企业应尽快依法组建工会,成了中国工会十二大代表们的“热门”话题。他们说:“在‘三资’企业中组建工会,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现实的迫切要求。”
据了解,在“三资”企业中建立工会,这是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我国先后制定的合资、外资、合作企业法都明确规定了职工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各地也先后颁布了一些地方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或规定,要求组建工会并依法开展工作。去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江苏代表、南通市“三资”企业工会副主席祝德春说:“在‘三资’企业中建立工会,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外方违法和侵害职工的事件发生。工会可以为职工争取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取实现合理的分配,争取完善的福利保险,解决‘三资’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
一些工会十二大代表指出,虽然已有“三资”企业组建工会,但是其比例尚不足“三资”企业总数的20%。还有相当一部分“三资”企业仍未成立工会,代表们迫切希望在这些企业中尽快依法组建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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