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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为颁发大众文化写作奖金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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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8-04
第1版()
专栏:

新华书店为颁发大众文化写作奖金启事
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宣传部兹拨款二十万元,本店另加廿万元,共合四十万元,作为写作奖金;用以奖励今后本店出版之推动大众文化运动的各种优良作品。良以我区人民在爱国自卫战争中,在翻身运动中,在生产运动中,表现了无限的群众伟力,创造了无尽的丰富生活,涌现了无数的英雄人物、生动事迹和工作创造;从而人民的思想改变了,人民的文化要求也提高了。为了反映这些轰轰烈烈的现实,并为了满足人民的思想翻身、文化翻身的迫切要求,中央局宣传部这一鼓舞写作的号召,大家是必然热忱响应的。此项奖金的颁发办法,规定如下:一、自八月起至十二月底止,凡由本店初版之各种出版书籍,均有被推选资格,年底由本店选出汇送中央局宣传部批准后,即行公布发奖。二、作品范围,包括文化智识的各方面,无论文艺、科学、史地、应用、时事政治、思想修养…………等等,只要内容能够反映现实,启发教育人民,及推进工作之效而又写作技术优良者,一律有被推选及受奖之资格。三、受奖作品,分三等发给奖金:甲等五万元,乙等三万元,丙等一万元。其中特别优良之作品,除按评定等级受奖外,本店并可发予一字一元的特别稿费。四、书籍出版后,须允许本店编入本店出版之新大众丛刊,大众科学丛刊及文艺丛书等各种丛刊内。开展大众文化运动的工作是迫切的,为人民服务是光荣的,凡在本区的文化界同志们,望均赐寄佳作!我们及群众都在热忱的企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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