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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濒危物种打击违法活动林业部再次部署查禁犀牛角虎骨贸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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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4
第2版(经济)
专栏:

  保护濒危物种打击违法活动
林业部再次部署查禁犀牛角虎骨贸易
本报讯林业部日前再次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部署彻底查禁犀牛角、虎骨贸易工作。
5月29日国务院发出禁止犀牛角、虎骨及其产品的一切贸易活动的通知后,林业部、卫生部等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落实。
目前,查禁工作进展顺利,并已取得明显成效。含犀牛角、虎骨成分的中成药已经停止生产、销售,并已经或正在抓紧登记、鉴别、封存。
为彻底查禁犀牛角、虎骨及其产品的贸易活动,林业部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
——保护濒危物种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责任,也是履行国际公约应尽的义务,各地必须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把落实国务院的通知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决执行。
——切实做好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产品的禁贸和查封工作。凡含有犀牛角和虎骨成分或标有犀牛角、虎骨字样的中成药,必须完成禁贸、封存工作。特别要对药材集贸市场、零散摊点再次进行检查清理,坚决取缔处理非法商贩。
——认真清理和严格禁止濒危物种及其产品的广告宣传。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对电视、广播、报刊的广告内容以及广告牌、广告栏等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凡有宣传含犀牛角、虎骨成分产品的广告、商标一律清除、取消。
——对非法倒卖、走私犀牛角和虎骨的案件要严格依法从速查处,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大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各地要加强濒危物种管理机构建设,以适应濒危物种保护管理和搞好监督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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