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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星族”与“追星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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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2
第10版(当代青年)
专栏:青春絮语

  “炒星族”与“追星族”
徐可
据报载,南方某城市最近评出“十大青春偶像”,竟有九个席位为港台明星所占据,只有最后一名是雷锋。消息传出,舆论哗然。
依我看,青少年充满幻想,有个崇拜的偶像并不奇怪。包括成年人喜欢这个歌星、那个影星,也是很自然的事。在港台歌星中不乏艺术上的佼佼者。本文不是来探讨港台明星的艺术成就是否达到该被崇拜的境界。这里的问题是,需要明白,究竟崇拜什么,为什么要崇拜?为何这些年来在少男少女中会有那么多人都把港台明星作为崇拜的对象,而且出现了一个所谓的“追星族”?是谁造就了“追星族”?当然,细究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社会环境、思想影响以及工作不力等因素,但也应该承认,在很大程度上,一些舆论媒介不恰当的宣传,客观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说青少年中有个“追星族”的话,在新闻媒介中,也有个“炒星族”。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负责任地“炒”明星,并不认真考虑社会效益。青少年的世界观尚未定型,哪里经得起这样“大剂量”地输入?
那么,雷锋为什么能与“星”们相抗衡,在青少年心中占有一席之地呢?这当然源于他人格的力量。雷锋精神像常青树一样,是永远都不会枯萎的。从另一方面看,也应归功于我们的新闻媒介。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不懈地宣传雷锋,使雷锋精神家喻户晓,代代相传。雷锋作为六十年代出现的一位先进人物,如果不是新闻媒介的长期宣传,一代一代的年轻人将无从了解他的高尚品德。在对雷锋的宣传上,我们的新闻媒介功不可没。
“青春偶像”这件事给我们以启迪。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为青少年成长创造一个优良的舆论环境,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工作,全社会都应重视,每一位有良知的新闻工作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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