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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发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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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3
第8版(副刊)
专栏:丽珠杯杂文随笔征文

  不堪“发烧”
马力
第一次从南方的朋友们口中听到他们称“追星族”中的一些人叫作“发烧友”,脑子里竟半天反应不过来,可把它放回脑子里再一细琢磨,却不觉恍然大悟:妙!
“追星”与“发烧”在当今趋崇明星的社会文化群体中,有相同之处又不尽相同。前者,是一种较为正常或者说可以让社会、家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淡然处之的文化行为。因为伴着“追星”群体心理的成熟,他们中大多数人甚至可以说是全部都将发生集体性的精神偶像迁移。“发烧”则不同。它是一种病态。轻者,“昏头胀脑”地影响工作、学习,流于生活肤浅和放纵,虚度一刻千金的美好时光;重者,则如离家出走的少男少女,误入人生红灯区,任凭灵魂流浪于现代都市街头而永远寻不到可靠的家园。
在’93中国文艺舞台的港台歌星“北伐”中,无论够水准的还是不够水准的演唱会,许多年轻人趋之若鹜,慷慨解囊:二三百元一张门票小菜一碟,五六百元的套购票宛如平常一首歌。某城市新闻媒体介绍,一个夏季该城市60%的青年人因这样的豪华消费花去500元至600元,而不久前的400元一张香港某歌星演唱会的特甲票,竟然还得费尽千辛万苦去整,黑市价高达1400元一张,可这个消费群体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至于由此带来的“公款消费”的隐形公害,更自不待言。
审视这群超前文化消费“贵族”的狂热,更堪忧的则是他们中间有些人那种“追星”时的心理变态和“发烧”所产生的社会“公害”。有的女青年,为博得明星一看一吻,竟在体育馆内当着万人之众置千金之面于不顾,“勇敢”地冲破警察的“防卫线”,抱住男明星偶像狂吻不已。有的歌星、影星们也因之“发烧”晕头转向,不知天之高地之厚,自己来自哪府哪乡哪土多粗多细多长,生活中无限量的膨胀自己“大牌”、“大腕”、“天王”、“巨星”、“影帝”、“影后”的架势。住必总统套房;行必得保镖随从;言必高仓健式的无可奉告;即便是对那些崇拜他们如饥似渴的“发烧友”也带搭不理的,甚至以手脚“热处理”。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追星族”和明星们“发烧”忘乎所以,文化经营管理包括接待部门则发烧得所以忘乎。低眉顺眼地给那些摆架拿谱儿的明星们当小侍儿不说,还常常干些赔本又违心的买卖,然后再把“难处”转移到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消费者身上去。某单位承办一次港台歌星演唱会后因略有赚头,承办者竟抱头痛哭,是悲是喜是痛快还是可怜,其复杂内涵恐怕“痛哭者”也未必说得清楚。
治愈“发烧”办法很简单:还一副平常心置于胸间。大明星也罢,小明星也罢,国内的也罢、国外的也罢,明星也是俗夫凡胎,都是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职业不同罢了。不俯视也无需仰视,尊重自可尊重,欣赏的自管欣赏,该冷眼相看的就得冷眼相向。
总之,不能发烧。
(作者单位:大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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