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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提出企业运营全过程都要依法进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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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6
第2版(经济)
专栏:

  全国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提出
企业运营全过程都要依法进行
本报讯新华社记者陈芸、本报记者莫新元报道: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11月5日在全国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上说,企业法制在整个经济法制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地经贸委要紧紧围绕深化企业改革这个中心,从立法、普法、执法与督促检查等方面抓好企业法制工作,使企业从诞生到运营、从变更到破产的全部过程都依法进行。
全国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11月3日至5日在北京召开,北京、上海、福建、吉林、杭州等省市经委及首钢的代表分别介绍了他们推进企业法制建设的经验。
据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介绍,近年来企业法制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颁布实施,大大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有的地方建立了企业申诉制度,成立了监督举报中心,对侵犯企业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各地还相继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北京、四川、贵州、福建及杭州、宁波、青岛、武汉等省市已先后成立了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或研究会。但是,目前企业法制工作还存在着立法及立法的配套工作滞后,执法监督力度不强、法制观念仍较淡薄等问题。
王忠禹指出,实现企业深层次的改革,最终是要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界定政府投资者与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并确立规范的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只是一个经济的概念,更是一个法的概念。因此,企业法制工作既是政府的责任,又是企业的责任。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企业法制工作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上,加快有关企业方面的立法工作,抓紧研究、制订关于国有企业向公司制度改革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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