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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才有生命——记“川盐”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剑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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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6
第2版(经济)
专栏:

  完善才有生命
——记“川盐”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剑文
罗俊义 王清宪
李剑文,年近60。其干部“生涯”起于土改,中间这30多年,曾出任过四川乐山市主管工业的副市长。
到了80年代末,对国有企业的现状憋了一口气的李剑文,赌气似地要求到企业。这样,中国最大的井矿盐企业——四川五通桥盐厂就有了个李书记。1988年,在他的力主和操作之下,峨嵋山盐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我国第一批股份制试点企业的行列。1991年,李剑文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于一身。“股份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佳选择之一。”他说,“但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后,还有更多的关系要理顺。完善股份制的任务更加艰巨。”
1988年,股份制改造完成不久,一个十分具体的问题提了出来:按股份制规范化的要求,股份制企业不应该承担诸如职工住房、医疗保健等非经营性开支,否则就是对股东利益的损害。但是,川盐每年要从利润中提取几百万元用于修建职工住房,加上3000多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和医疗保健费,年支出高达1000多万元,何况还有小学、中学、电大、医院……
“既然实行股份制,就要是真正的股份制,就要使企业经营机制有根本的改变。”李剑文坚定主意。
而问题在于不仅要考虑该怎样做,还要考虑这样能不能做得成。有人提醒他:一个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的股份制企业,职工多少年来坚信福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股份制要把这一切取消,职工岂不要产生对立情绪?李剑文形成的思路是:要向职工讲清,是改革福利制,而不是取消福利。
首先改革职工最关注的住房制度,改过去的分配福利房为增加职工住房补贴,向职工出售商品房。李剑文自己备课,亲自带队下各分公司讲房改的意义,讲股份制企业的运行规则。房改顺利推开,在四川的企业中,他们是第一家。接着,他着手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组建第三产业性质的新实业开发公司,把职工生活设施、医院、学校、幼儿园等2000多万元的非生产性资产划归新公司,与主体生产厂分离,按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管理和经营;退休职工的保险金交由社会统筹。这在四川,又是第一家。
川盐股份制改造之后一个时期内,一些部门仍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对其干预。李剑文认为,如果不真正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股份制改造意义就不大了。他找市长、找部长,探讨股份制企业运行的基本规则……1991年6月,乐山市对股份制企业作出决定:对公司总经理,政府不再任命,其他人事权一并下放;政府由对企业事无巨细的行政管理,变为通过董事会决策的经营性管理……
对川盐来说,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政企分开,喊了多年,也没分开。产权关系明确了,企业要求分开才有依据。股份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好办法。”当过好几年副市长,干了几十年工业,李剑文的这番感慨凝结着他多深的感受!
李剑文干的最让舆论哗然的事是转让国家股。
川盐股份制改造之后,国家股占80%,个人股和其他法人股加在一起占20%。这样一种股权结构,国家代表一票就定音,其他股东还有什么参与决策的可能性和积极性?这个问题不解决,不利于股份制企业发展,也难以达到通过股份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目的。他形成了缩小国家股比例的思路:把国家股溢价出售一部分,转让为法人股。
消息传出,一片哗然。“国家资产决不能流失,谁出卖就是国家的罪人”……但李剑文自信不疑,上下鼓动,左右游说,“国家股的转让不仅不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通过溢价出售还可以增值。把收回来的活资金投入到利润更高的新领域,有利于国有资产的经营。”他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征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认可,他的计划实施了。国家股的比例由80%调整到43.49%;法人股上升;通过扩股,个人股也由10%上升到23.61%。
1993年3月12日,“川盐化”股票在深圳上市。每股以3.2元入市,不到两小时,升到18!“表现不错!表现不错!”李剑文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在全国同行业,川盐连续几年效益名列榜首;在四川,川盐成为股份制规范化的典型。今年,李剑文荣膺199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实行股份制,应该从试点阶段就注意规范化。不断完善,才能有生命力。”李剑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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