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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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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7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本报讯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务院最近发文,同意修订后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并就有关问题作了批复。
关于北京的城市地位,批复再次强调:北京的规划、建设和发展,要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领导全国工作和开展国际交往的需要;要不断改善居民工作和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全国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最发达、道德风尚和民主法制建设得最好的城市。要将北京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和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达到世界第一流水平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国际城市。
关于产业的结构和布局,批复指出要促进高新技术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根据北京市水源、能源、用地和环境状况,国务院重申:北京不要再发展重工业,特别是不能再发展那些耗能多、用水多、占地多、运输量大、污染扰民的工业。市区内现有的此类企业不得就地扩建。
批复指出,北京要严格控制人口和用地发展规模。到2010年,北京市常住户籍人口控制在1250万左右(其中市区控制在650万人左右),规划市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1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建设的重点要从市区向远郊区转移。由国家计委牵头,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共同研究,具体落实有关南水北调、陕甘宁天然气进京、京津运河等重大工程的规划建设方案及实施步骤。城市交通要大力发展地铁、轻轨交通及其他大运量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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