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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第三次全国调解工作会上希望全社会支持人民调解工作一百五十五个单位和二百三十四名个人被授予模范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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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8
第4版(要闻)
专栏:

  任建新在第三次全国调解工作会上希望
全社会支持人民调解工作
一百五十五个单位和二百三十四名个人被授予模范称号
本报北京11月7日讯新华社记者周立宪、本报记者毛磊报道: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任建新今天在第三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结束时强调,人民调解工作关系着亿万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宁,关系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关系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是一项平凡而又十分光荣的事业。他希望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各地基层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使其更加扎实、更加有效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任建新指出,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它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很快,形势很好,人民调解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人民调解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好形式。群众依法自己解决自己的纠纷,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利于大大减少刑事犯罪,增强人民内部的团结,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任建新说,广大调解人员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作为工作的重点,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勤勤恳恳,忘我工作,不辞辛劳,不畏艰险,对纠纷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规劝和说服教育工作,调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名誉会长陈丕显也在会上讲话。在今天的大会上,北京顺义县河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新疆石油管理局供水管理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全国155个基层单位,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广西平乐县马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余沛年、吉林长春市二道河子区东站街道十委调解主任谭竹清等234名调解员,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任建新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表彰的模范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表示祝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名誉会长刘复之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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