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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海基会工作性商谈结束双方在部分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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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8
第4版(要闻)
专栏:

  海协海基会工作性商谈结束
双方在部分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
本报厦门11月7日电记者郅振璞、郑宏范报道:11月2日开始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为全面落实“汪辜会谈”有关协议进行的第2次工作性商谈,今天在厦门结束。经过广泛、充分地讨论,双方在部分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商谈取得一定进展。
双方一致认为,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渡海去台湾的大陆居民和违反有关规定滞留大陆的台湾同胞都属遣返对象,遣返通道除了海上通道外,也可以建立空中通道;合作打击以营利为目的唆使、组织他人违反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非法分子,对解决私渡问题将起积极作用。双方此次交换了有关遣返问题的协议草案文本,并归纳出10多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双方此次商谈达成初步共识: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海上渔事纠纷,两会为此应各自设立一个调处机构。海协还向海基会提供了一份有关此一问题的共识文稿。
应海协的建议,遣返大陆劫机犯问题双方第一次进行了实质性商谈,双方均认为劫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应以其行为而非目的作为判定依据;应该而且必须遣返劫机犯。海协建议在有关具体安排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台湾方面应按《金门协议》有关规定尽快将留在台湾的大陆劫机犯遣返大陆。
双方还就两会工作往来草拟了《两会商定会务人员入出境往来便利办法》草案,待确定后实行。海协着重表明了“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两岸工商界人士互访问题”的看法。海基会听取了海协的意见,表示愿在适当的时候就此两项议题进一步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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