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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重签《航空运输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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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9
第7版(国际)
专栏:

  中朝重签《航空运输协定》
据新华社平壤11月8日电(记者高浩荣)中朝两国政府今天在这里重签了《航空运输协定》,以取代1959年签订的《航空运输协定》。新协定对权限、防止双重关税等作出了规定。
中国民航总局局长蒋祝平和朝鲜民航总局局长金尧雄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了字。
以蒋祝平为团长的中国政府民航代表团是应朝鲜民航总局的邀请,于11月2日抵平壤访问的。
朝鲜政务院副总理洪成南今天在会见中国政府民航代表团时认为,两国民航部门重签《航空运输协定》,将对加强和发展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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