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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重演《墙头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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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09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老汉重演《墙头记》
山东吕剧《墙头记》曾辛辣地讽刺了大乖、二乖这样一对兄弟,因闰年谁都不愿多养老汉一天,将老汉推到两家中间的墙头上,谁也不管的丑恶现象。今天,像《墙头记》里描写的那种丑恶现象,仍然活生生地存在着。今年“老人节”之际,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河山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酷似《墙头记》剧情的拒绝赡养老人的案件。
东港区河山乡东山村村民刘苏民,今年72岁,一生中生育3个儿子。刘老汉省吃俭用,将3个儿子拉扯长大,现都成家立业。按理说,刘老汉现在可以安度晚年了,但是,当他丧失独立生活能力,需要人照料时,3个儿子却谁都不愿意让老人住到自己家中。没办法,老人只好由3个儿子轮流赡养,一人一年,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1991年7月到1992年6月老大首先赡养老人。一年之后,轮到老二赡养时正遇1993年农历闰三月,按每年12个月计算,老二赡养应在五月到期,于是就将老人推给老三,但老三却说,赡养老人是以一年为期限,至于闰年多出的30天,轮到谁,活该谁倒霉。现在6月未过,因此拒绝接收老人。就这样,兄弟俩推来推去,都不愿意多赡养老人一天。老人生活无着落,只好东邻要一口,西邻吃一餐,多病的身体每况愈下,以致卧病不起,奄奄一息,万般无奈的老人在邻居帮助下,诉诸法庭。法庭受理该案以后,首先裁定先行给付,由3个儿子共同出资先为老人治病,同时保证老人的生活,然后会同当地的乡、村干部对被告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深入细致的法制教育,使被告人认清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按照法庭的调解意见赡养老人。目前,老人生活已经有了保障,他激动地说:法官真比儿子好。(元宗洪流会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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