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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炼油厂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直接责任者黄咏华被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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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10
第4版(要闻)
专栏:

  南京炼油厂火灾造成重大损失
直接责任者黄咏华被捕
新华社南京11月9日电造成南京炼油厂汽油罐重大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黄咏华,日前经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批准,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
黄咏华是南京炼油厂油品分厂半成品车间工艺一班六油槽操作工。10月21日13时30分,他根据厂调度指示,对油面已接近警戒高度的310油罐进行汽油调合流程准备,本应打开310号油罐的付出线主控阀,却误开了311号油罐的付出线主控阀。15时许,他与另一名青工开启11A号泵对310号油罐进行循环调合,可是由于主控阀开错,310号油罐没有自循环,而是将311号油罐中的汽油泵入310号油罐。15时40分左右,仪表工从计算机显示屏上发现310号油罐油面不断上升,计算机开始“高位警报”,便建议黄咏华到310号油罐核查,黄咏华却误认为计算机不准确,没有采取任何措施。16时许,油槽操作工滕道月来接班,黄咏华也未按规定现场交班,核实流程。17时50分左右,310号油罐油满外溢,流入200米长的排水明沟,在3万平方米范围内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18时15分许,洪泽县第二建筑公司工人吕国生驾驶手扶拖拉机路过310号油罐西侧55.5米的11号路,拖拉机排气管排出的火星引起大面积爆炸,310号油罐即刻燃烧。吕国生被当场烧死,操作工滕道月严重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据调查,这次重大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8万多元,间接损失尚无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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