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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多余的担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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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并非多余的担心
建达
报载,吉林省长春市根据一名小学生举报,批评和处理了部分动用公车接送孩子上学的党员、干部。人们称赞市委办了件好事,但也有人担心此类事以后如何还很难说。
群众的担心并非多余。动用公车接送孩子,记得几年前报纸就批评过,电视台也曝过光,然而事过境迁,那些能够指挥“方向盘”或掌握“方向盘”的人仍旧我行我素,人们奈何不得。
说来怪,其实不怪。有的领导,对腐败现象也是痛恨之极,但平常总是迁就忍让,唯恐得罪人;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工作人员安排了一大群,但总觉得“老虎吃天,无处下口”,监督领导干部胆量不足,监督一般干部又于心不忍,结果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还有一种现象,就是反腐败不能持之以恒。上面风头紧了,下边查处几件;上面风头松了,下边放任自流。结果,那些撞在“枪口”上的倒点霉,撞不上的依旧故我。
反腐败,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制定、公布的一系列规定和反腐倡廉措施,就是要经常不断地纯洁党组织的肌体。对于腐败现象,新闻曝光自然不失为一种抑制的好办法,但更主要的还是要使已经建立起来的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对腐败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要等到“秋后”算总帐,也不要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监督变成了经常化、制度化,腐败也就失去了立足之地。
当然,监察部门本身也要受到有效的监督,如果一个单位不断出现腐败现象,又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那么监察部门就要承担责任。不然,反腐倡廉最终仍成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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