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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保险柜”锁牢——烟台市对挪用公款现象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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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12
第2版(经济)
专栏:

●买黄花鱼的21万元预付款溜进了个人口袋
●刚参加工作的小青年一年即挪用公款13万元
●9个月查处挪用公款犯罪48起,总额679万元
  把“保险柜”锁牢
——烟台市对挪用公款现象的调查
李伟 王崇和
“黄花鱼”游到哪里去了?
一天,烟台市一家颇有名气的企业总经理,急匆匆地走进了芝罘区检察院,他是带着困惑的心情来找检察院帮助弄清一个问题的:企业的钱都到哪里去了?
这家企业的经济效益是颇为可观的,但大量的货款收不回来。起初,这位总经理以为是“三角债”的原因,但渐渐地发觉,厂里几个供销人员,每人手里都积压着数万乃至数十万元的货款收不回来,厂子急,他们悠哉游哉,有的甚至几个月见不着人影;厂子穷,他们今天骑高档摩托,明天买豪华家电,而一旦让他们催要货款,他们却总是左推右拖,搪塞支吾。
企业被逼急了,写信打电报到销货单位查询,又往往得不到答复。于是,这位总经理产生了怀疑:在企业“三角债”之外,是不是还存在着一只黑手,在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
这位总经理的猜疑得到了证实,芝罘区检察院对该厂的一名业务员进行了调查,经初步查实,这名业务员从1991年6月至1992年5月,先后5次截留销货款5万多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芝罘区检察院已以挪用公款罪对其正式立案侦查。
还有比这更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去年3月份,烟台市环海工商总公司业务部负责人曲维健,到浙江省鄞县购买黄花鱼,带去了21万元的预付款。然而,一直拖到今年3月份,他们也未曾见到黄花鱼的影子。这期间多次交涉,均得不到回音。百般无奈,环海工商总公司只好聘请律师,满腔怒火地奔赴浙江打官司。
不料,在法庭上,事情却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对方竟拿出了早已退款的证据。原来,这钱早被曲维健转到了个人承包的芝罘区化工机电物资供应站的帐户上,供个人使用,“黄花鱼”溜进了他个人的口袋。类似现象绝非个别。
挪用知多少?
仅从检察机关查获的案件来看,挪用公款的数字就足以令人心惊。
据统计,今年头9个月烟台市共立案查处挪用公款犯罪48起,挪用公款总额达679万多元。犯罪数额越来越大。由过去的几千、几万元发展到现在的数十万元。在这48起案件中,大案29起,1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17起。
在这48起案件中,共追回公款63.55万元。
涉及面越来越广。这48起挪用公款案涉及商业、企业、金融等各个经济领域,犯罪人员以经手管理财物的出纳员、供销员、会计等专业人员居多,占64.6%,手中握有实权的企业厂长、经理也为数不少,占35.4%。
犯罪手段越来越诡秘。挪用公款犯罪已由过去的截留销货款,挪用库存现金,发展到现在的刻假印章、造假帐、造假售货单据、填假报表、空挂帐等手段,有的甚至还内外勾结,联手作案。
谁打开了保险柜?
挪用公款犯罪固然有其思想根源,譬如一些人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影响等等,但为什么这些人在挪用公款时能够得心应手,如入无人之境?为什么有的人挪用公款数次乃至数十次却无人察觉?为什么有的单位当检察院查上门去时还蒙在鼓里?关键在于这些单位的保险柜没有关牢。
1991年3月,23岁的王军强参加工作,仅一年时间,挪用公款13万元,其中8万元被挥霍。他只凭“为单位进货”一句话,便先后将35万元的支票弄到了手,存在一个体户帐上,然后以开假发票、交假利润等手段欺骗单位领导。他耍的这套鬼把戏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竟无人察觉,直到他交回的支票在银行放了空,人们才发现在他拿回的报销单据中,有从市郊某纺织站购进冰箱的发票。当时,只需打一个电话,便可戳穿他的西洋镜。可惜,人们却对此默然无睹。王军强在案发后交待说:“一开始心里也有些七上八下,怕单位察觉,但几次得手后,都太平无事,慢慢地胆子就大了。”可以说,他的胆子很大一部分是那些丧失责任心的人借给他的。
我们有些单位,特别是一些企业,或缺少规章制度,或有章不循,或内控机制不健全,为犯罪分子打开了方便之门。我们许多单位的领导,不仅平时对单位的财务情况不闻不问,就是发现了问题,也总是捂着盖着,生怕失了荣誉,丢了面子。更为严重的是,有一些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对挪用公款认为“钱未装个人腰包”,“挣了钱还回来就得了”,令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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