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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进口商品逃避安全质量检查商检部门要求停止销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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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14
第2版(经济)
专栏:

  部分进口商品逃避安全质量检查
商检部门要求停止销售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贺劲松)今天在北京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部分进口家电及摩托车商品逃避安全质量检验。在被抽查的161种型号的进口商品中,有84种型号没有经过商检部门的安全质量检查并加贴安全标志,占被调查商品的52.17%。其中一些型号是在我国市场上畅销的国际名牌产品。
由国家商检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这项调查活动,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等13个省市91家大中型商场和进口商品经销单位的进口商品。被抽查商品包括进口空调器、彩电和摩托车3类共28个厂家(牌号)的产品。其中所有型号没有加贴商检安全标志的商品有:日本产的三菱牌、夏普牌、将军牌、韩国产的金星牌空调器;德国产的依法牌、前苏联产的乌拉尔、双兔、明斯克牌摩托车;日本产的三菱牌,韩国产的三星牌、金星牌,荷兰产的飞利浦牌彩色电视机。
国家商检局为此要求各经销进口商品单位严格执行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加强购销管理,严格进货检查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购进和销售未加贴商检标志的进口商品,已购进正销售的未加贴商检标志的商品,应据购销合同予以退货,实在无法退货的单位应向当地商检部门报检,在合格商品上加贴商检标志后方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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