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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市场,管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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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16
第9版(经济生活)
专栏:《海外归来看市场》⑦

  劳务市场,管起来!
  李海燕
在西欧,也有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方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完全失业的人;二是学生;三是企业倒闭后失业的老板。
西欧劳动力市场的组织形式,以比利时为例,大体上有四种:一是国家的帮助就业系统。它在全国有分支机构,登记失业愿寻找工作者的情况,并把情况分别通知给企业;同时又把各企业要招工的具体线索通知特定的失业者;二是国家设立的职业服务处。它帮助在它那里登记寻找工作的失业者与用人企业的老板直接联系;三是国家的临时工介绍服务处。四是私人办的职业介绍所和大众传播媒介等。
西欧的劳动力市场虽是一个自由市场,但政府对它的干预却是很严厉的。仍以比利时为例,它有关劳动力市场方面的法律就规定得很细。首先,凡是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都不准进入劳动力市场找工作,妇女和未成年人就不能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夜间工作这个领域。同时,从理发到修鞋、当厨师等700种职业,没文凭就不行。此外,他们还对男女就业平等、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等,都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正在进行之中。各地成立的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培训机构及职业介绍所等等,都是劳务市场正在发育成长的标志。但是,在劳务市场上有许多令人不安的现象。北京火车站西侧的“三角地”,有一个“自发的劳务市场”,实际上成了非法招工的场所。过去不少企业和个体户都到那里去招工,却因为彼此争夺机会,常常发生打架斗殴。有的招工单位和个体户还以欺骗的手段招雇民工。而民工方面,有的并非以找工作为目的,而滞留首都干些非法勾当。即使被介绍了工作的民工,也常常因为没有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或使雇主方面蒙受意想不到的损失。至于进入家庭作保姆的农村女性,既有受男主人欺凌而不知、不敢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也有偷走主人财物或拐走幼儿逃跑的。
目前活跃在我国劳务市场上的劳务中介机构,有相当一批没有向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注册。他们并不懂得我国的劳动政策和法规,只以赢利为目的,并不以介绍职业为己任。有的根本连个机构也没有,个体单干或是一个非法团伙,专门到处以招工行骗。即使是那些正当的劳动中介机构,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应当如何保护应招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招工单位或雇主的合法利益,也往往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无能为力。看来,劳务市场的管理必须尽快加强,而“社会劳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制定更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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