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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在首都举行的一次座谈会上强调贯彻《教师法》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下决心在年底前全部兑现被拖欠的教师工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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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19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岚清在首都举行的一次座谈会上强调
贯彻《教师法》促进教育改革发展
下决心在年底前全部兑现被拖欠的教师工资
本报北京11月18日讯新华社记者尹鸿祝、本报记者毕全忠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在首都举行的《教师法》座谈会上指出,《教师法》的实施,必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全社会都要认真宣传、贯彻《教师法》,大力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教委、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局、全国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举行的这次座谈会上,首都各界人士共议如何宣传贯彻好《教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孙起孟、雷洁琼,全国政协副主席钱伟长出席了座谈会。
李岚清在讲话中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并确定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也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专门为教师制定的法律。《教师法》是在总结建国4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15年来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它的实施,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都具有重大意义。这必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李岚清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尊师重教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所在,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化的实现,最终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风尚,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诸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教育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教育投入,二是教师待遇,三是教师住房。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决贯彻实施《教师法》。
李岚清说,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我国已拥有了一支1000多万人的教师队伍,长期以来他们在比较清苦的条件下,兢兢业业,教书育人,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事实证明,这是一支可以信赖的和值得敬佩的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赖以发展的基础。但从总体看,我国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还偏低,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还不尽如人意。现在,我们有了《教师法》,这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大法,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和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教师法》,把依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要从各地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师资规划,努力办好师范教育,加强教师培训;优化队伍,精减人员,提高师生比例和办学的社会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的考核、聘任、晋升、奖惩等制度,使教师队伍走上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轨道。
李岚清指出,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是实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基本条件,也是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次颁布的《教师法》在解决教师待遇问题上有了突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师的关心和爱护。当前教师待遇中的突出问题,是自去年底以来出现的大范围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这是侵犯教师正当权益的违法行为。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下决心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兑现被拖欠的教师工资。明年1月1日起实施《教师法》后,如再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李岚清强调,贯彻执行《教师法》,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最根本的是要保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一些地方的领导同志不能正确处理好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出现了为上经济项目挤占挪用教育经费,长期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这是不重视教育、缺乏远见的表现。我们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教师法》,进一步提高全党全社会对教育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努力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认真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教师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们依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保障。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依法治教的意识,从长期依靠行政手段建设教师队伍转到依靠法制的轨道上来,依法管理和建设教师队伍,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凡是《教师法》规定的,就应不折不扣地执行;不符合《教师法》的,就坚决制止;对违反《教师法》的要依法处理,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他强调,宣传、贯彻《教师法》不仅是教育部门的事,也是全党全社会的事。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认真宣传、贯彻《教师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孙起孟、钱伟长和全国教育工会主席蒋文良、北京市副市长胡昭广、北京大学副校长罗豪才、北京师大附中校长朱正威、国家教委副主任张天保等在座谈会上发言指出,《教师法》从起草到颁布历时8年。这期间,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界人士,对《教师法》的起草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今后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贯彻《教师法》,并和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贯彻落实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教师队伍建设好,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有关部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和座谈会举办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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