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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水连检三年质量还差几乎每3瓶中就有2瓶质量不合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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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0
第2版(经济)
专栏:

  汽水连检三年质量还差
几乎每3瓶中就有2瓶质量不合格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新华社记者唐虹、本报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技术监督局自1991年起,连续3年对汽水质量进行全国统一监督检查,但结果总是令人失望,继前两年35.5%和33.4%的抽样合格率之后,今年也只有37.2%,几乎每3瓶汽水中就有两瓶不合格。 
今年的汽水统检,共抽查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756家企业生产的5583批样品,合格2076批。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可溶性固形物、二氧化碳气含量和细菌总数等指标上。其中卫生指标超标现象相当严重。广东博罗东江食品厂生产的橙汁汽水大肠菌群达2400个/100毫升,超过标准规定400倍。内蒙古通辽市肉联厂劳动服务公司饮料厂的果味通辽汽水,细菌总数达80000个/毫升,超过标准要求800倍。河北省枣强县东环饮料厂、湖北省仙桃市汉宜饮料厂、仙桃市彭场宾花饮料厂、山东省聊城市湖滨饮料厂等生产的49批样品,细菌总数或大肠菌群严重超出标准要求,已和“污水”差不多了。更为严重的是,山东省枣庄市峄城黄山饮料厂生产的桔子汽水,不仅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5项指标严重超标,而且还带有甲型链球致病菌。
统检中发现,一些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而匆匆上马的个体、乡镇小型企业生产的汽水,质量尤其低劣。这些企业缺乏必要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没有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和质量检验手段。有的企业用手工压盖,有的用勺子灌装,有的洗瓶水不消毒,造成二次污染。如陕西省岐山县渚村饮料厂,只有一间屋子、一只保温桶、一条自来水管,这样的条件是不可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的。
值得消费者警惕的是,宁夏红雷饮料厂、福建省长乐县榕玉饮料厂、福建省长乐县赤屿啤酒厂、福建省长乐县榕东食品饮料公司、陕西省咸阳参宝保健饮料厂、陕西省三原水津饮料厂、福建省长乐县百花饮料厂、福建省长乐县门楼饮料厂、江西省新余食品饮料厂、江西省弋阳县花亭酒厂等企业生产的汽水在连续3年的统检中,均为劣质产品。国家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地对不合格企业严格整顿,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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