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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理顺路局和分局关系济南局大胆改革企业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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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1
第2版(经济)
专栏:

  重点理顺路局和分局关系
济南局大胆改革企业制度
本报济南11月20日电记者江世杰报道:高度集中管理的铁路运输企业,怎样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济南铁路局局长盛光祖19日向新闻界宣布:经铁道部批准,济南铁路局在全国率先进行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主要方向的转换经营机制试点,从而迈出了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一步。
济南铁路局在近两年一系列改革的基础上,从路局和分局两级法人、路局分局站段三级管理的实际出发,确定试点以“管理重心下移,责权利下放,加强宏观调控,增强企业活力”为指导思想,把转换机制的重点放在理顺路局和分局的关系,明确各个管理层次的权责,以及建立新的企业内部机制,搞好企业制度建设这两个方面。
与目前全国铁路运输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比,济南铁路局的试点具有以下特点:
——在全国铁路运输行业第一次明确界定了铁道部与铁路局的关系。铁道部代表国家行使铁路局财产的所有权、监督权、全行业管理权、运输集中统一调度指挥权、计划管理权以及路局领导干部管理权。铁路局行使财产经营权,对所经营管理的财产全权负责,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理的权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局管区内铁路建设发展的责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改变了铁路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实行铁路局自负盈亏。即改变了由铁道部统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在收入上实行“管内归己,直通清算”的分配办法,在支出上保证定额上交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对利润实行定额上交,盈利企业多得利,亏则铁道部不补。
——改变了国家单一投资建设铁路的局面,扩大了路局的投资决策权,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元化。对铁道部投资的建设项目,路局作为建设单位实行项目包干,包工期,包进度,包形成能力。同时,路局通过自行积累资金和运用集资、贷款、合资等形式建设和改造铁路。
——针对长期以来路局和分局两级法人权责不清、重复交叉管理的问题,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分6个方面的管理权限,扩大了分局18项经营管理权,路局对分局实行相对的所有权,委托分局经营管理分局范围内的财产,承担自负盈亏、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做到既搞活路局又搞活分局。
据盛光祖局长介绍,通过试点,济南铁路局在“八五”后三年,要配合铁道部完成京九铁路山东地段、徐州枢纽客运系统现代化等9项工程共47.9亿元的投资任务,同时实现管区内主要干线技术装备和运营管理现代化,扩大综合运输能力180亿换算吨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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