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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扶贫与横向扶贫相结合福建县级财政跃上新台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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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2
第2版(经济)
专栏:

  纵向扶贫与横向扶贫相结合
福建县级财政跃上新台阶
本报福州11月21日电 记者潘帝都报道:福建省财政部门坚持纵向扶贫和横向扶贫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帮助贫困县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协调地区间财政平衡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省财政和县级财政跃上了新台阶。
至1992年,全省63个县市中,有9个县市财政收入实现超亿元,28个县市财政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全省17个特困县财政收入共5.53亿元,是1985年的4.3倍,年均增长17.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县市级财政收入由1985年的10.32亿元增加到35.4亿元;今年头3季度全省财政收入又创68.51亿元的佳绩,比去年同期增长21.98%。
“七五”以来,福建省财政厅寓财政建设于发展经济之中,在“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壮大经济,培养财源”思想的指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实施“帮富扶贫,推动县级财政上台阶”工程,把纵向扶贫与先富帮后富的横向扶贫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大改善了省财政和县市财政的运营状况。其具体做法是:
——分类排队,实行纵向帮富扶贫。省财政厅采取“帮富扶贫,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把财政收入上3000万元的县市作为涵养财源的重点,给予“增收全留”或“定额递增上交”的财政体制优惠,促其财政收入上新台阶。同时,加强财政扶贫,大力帮助山区贫困县增强“造血”功能,使其尽快减少赤字,摘掉财政补贴帽子。例如,制定财政补贴县实现“5年摘帽”的脱贫计划,设立扶贫开发基金和支持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在财政体制上,除给予“定额补助,增收全留”的优惠外,还拨给“扭赤周转金”和给予体制外的定期补助等。
——财政牵头,实施先富帮后富的横向扶贫。省财政厅于1992年提出了富县与穷县挂钩协作,先富帮后富,互助互利共同发展的构想,并于今年5月开始实施:由财政厅牵线搭桥,促成闽东南沿海9个财政收入亿元县市与闽东、闽西等地的9个贫困县结成帮促对子,在资源、资金、技术、项目、人才、信息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目前,18个对口县市之间的帮促协作活动活跃。他们的目标是,力争贫困县财政收入3年内翻番,亿元县市财政收入实现跳跃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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