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阅读
  • 0回复

确保教师工资按月发放辉县市实行教育经费单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确保教师工资按月发放
辉县市实行教育经费单列
本报讯 河南省辉县市对教育部门采取特殊照顾政策,实行教育经费单列,保证教师工资按月发放。
辉县市是河南省18个改革开放特别试点县(市)之一。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在财政上对各乡镇实行财税包干的管理办法,以充分调动各乡镇理财聚财的积极性。但考虑到各乡镇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教师人数又占各乡镇干部职工人数的70%左右,如果教育经费随乡镇财政包干统一管理,必然会造成部分乡镇教师不能按时领到工资,教育经费也无法保证到位。因此市里决定,从7月份开始,对教育部门采取特殊政策,实行教育经费单列,并明确指出其他部门不得攀比。具体办法是,市里每月核定各乡镇财税包干款额时,将教育经费全部切出,交给市教育局直接掌握。教育局在金融部门同意下,设立了银行代办所,26个乡镇中心学校都设立了专柜。每月教育局按时派出专车,将教师工资和教育经费直接送到各乡镇中心学校。
同时,辉县市在将民办教师月工资平均提高到130—150元,达到省里提出的相当于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2/3的要求的基础上,对民办教师工资也实行专项管理,每月通过教育局发放到各乡镇学校。
(刘庆澜 饶全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