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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气化:脚步沉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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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3
第1版(要闻)
专栏:电力问题系列报道(10)

  农村电气化:脚步沉重
本报记者江世杰
“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农不稳,无电啥也干不成!”
“头年富,养鸡兔;长远富,修公路;彻底变,得办电;有了电,富一片!”
闪烁着农民智慧之光的这两则新谚语,言简意赅地把电力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民生活的关系,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且与100多年来革命导师们对农村电气化的论述,精神完全一致!
马克思、恩格斯在世界上第一条实验性输电线路刚刚出现的时候,就预测到电能将由此而远及穷乡僻壤,“成为消除城乡对立的最强有力的杠杆”。
早在1920年2月,列宁就曾深刻指出:我们必须让农民看到,电气化将把城乡连接起来。
1934年,毛泽东同志在离开江西中央苏区时,曾经拉着两位老表的手深情地说:革命成功了,要给你们送个“小太阳”来!20多年后,当他以党中央主席和共和国主席的身份,主持制定《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时,他没有忘记关于“小太阳”的许诺——《纲要》中写上了:凡是有水力资源的地方,要积极修建中小水电站,以逐步解决农村用电要求……
从那时到现在,将近40年了。应该看到,我国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很快。到1992年,全国有97%的乡、92%的村、87%的农户通了电;县及县以下的用电量达到2623亿千瓦时,占全国总用电量的35%;已经有611个县人均年用电量超过300千瓦时,一些县已经达到农村电气化县的标准。
“然而——”电力部水电开发与农村电气化司的负责同志语气一转:“按照本世纪末全国人民要实现小康水平的战略目标来要求,用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的农村小康生活水平标准中有关农村电气化方面的条件来衡量,这差距还很大,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在全国范围,不仅还有28个县戴着“无电县”的帽子,而且还有1.2亿农民与“光明使者”无缘。在这些无电人口居住集中的“八大片”里,出现了电力制约经济发展,经济落后无力办电的恶性循环。
在电力部的水电开发与农村电气化司里,几位多年从事农村电气化工作的同志指着“通电率50%以下的县集中区示意图”告诉记者:至今没有用上电的3000万农户1.2亿农民,绝大部分居住在豫东皖西、长江三峡、云南、广西、四川、青海、陕甘宁、贵州、东蒙、西疆这8个交通不便的贫困地区。在这些地方,煤油灯照明、石碾子磨面、龙骨车提水,还是普遍现象。特别是因为没有电力,加之生产、流通、服务方面薄弱,人口素质相对较低等多方面原因,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缓慢。据统计,1990年这“八大片”中农村人均纯收入在250元以下的县有119个,与他们1985年的农村人均纯收入相比,5年间只增加了28.2元,还不到同期全国农民纯收入增长幅度的1/8!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从1985年开始的第一批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这109个县虽然也分布在20个省区的老、少、山、边、穷地区,然而,因为5年间累计投资41亿元(其中国家补助5亿元),致使发电量增长了125%,96%的农户用上了电,人均用电量超过200千瓦时,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168%,县财政收入翻了两番,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从1985年的203元增到1990年的620元。农民高兴地说:“这是共产党为咱办的第二件大好事。”
正反两方面的事实都说明,电气化对农村经济的振兴意义重大。无电或缺电将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发展缓慢,又使农民拿不出钱来搞电力建设。于是,出现了“缺电→缺钱→更缺电→更缺钱”的恶性循环。
“俺闭着眼用电,睁着眼出钱!”当城里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仅一角多钱的时候,许多农民交的电价已是每千瓦时三五角甚至两三元。如此高的电价,农民要么是横下心来拉闸不用;要么是咬着牙根用电,交钱后又觉得“窝心”。造成这种情况固然有乱加价、乱摊派、乱收费的问题,也有少数人以电谋私、用电不拿钱的“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还有管理不善造成的浪费。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农电这个“身份”。因为是农电,一般很难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更多的投入。广大乡村电网,从35千伏变电所到10千伏线路、变压器,从进村入户的低压线路到电杆、灯头,不仅要靠农民集资、按户分摊,而且因线路年久失修而高达30%的电力在输送过程中的损耗,以及低压线路的维修费用、农村电工的报酬,都要进入电费成本。这就是说,农民用电不仅要像城里人那样交电量电费,还要另外多交设备电费、管理电费。知道了这些情况,对一些农民发的“牢骚”就可以理解了。
江泽民同志说:“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而农村电气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从现在到2000年只有7年时间了,关系农村电气化前景的资金问题和体制问题,应该尽早解决为好。
记者在采访中感到,有些领导同志对农村电气化工作,嘴上说重要,实际却“排不上队”、“挂不上号”。他们心底有个“小九九”:就算是让全体无电农民用上了电,让所有感到“用电难”的农民不仅有电用,而且用电质量高,可对我这个地区国民生产总值来说,也还是增加不了多少!于是他们拿定主意:投入大产出小的事情,在自己任期内还是少耗点精力为妙!
这是不是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呢?
江泽民总书记在去年底至今年10月期间,多次就农业问题和农村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他说:“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而农村电气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都与农村电气化的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电力工业部部长史大桢同志指出:电力部作为国务院明确的农村电气化归口管理部门,在2000年前要实现消灭无电县和农户通电率达到95%的目标。要完成这个目标,任务是艰巨的,需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通力合作,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尽快解决好农村电气化工作中的两大难题:
第一,建立专项基金或发放专项的低利息、长周期贷款,专门用于解决贫困地区的通电和农村电网的更新改造问题。电力工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缓慢,财政十分困难,农民收入很低,完全依靠地方政府向农民筹集资金来搞当地的电力设施(政策规定,国家不负责110千伏电压等级以下的电网建设),难度是很大的。在已经通电地区,由于输、变电设备陈旧,每年多损耗电量400亿千瓦时,相当于6个100万千瓦大发电厂的全年发电量。在目前电力供需缺口很大、人均对电力的占有量很低的情况下,不管是从支援农业的角度还是从节约能源的角度考虑,都应该下大力气把农村电网的改造工作做好。但是,改造资金全靠地方自筹和群众集资,这对全国大多数县来说,都会感到力不从心。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在农村电气化初期阶段的成功经验,由国家建立专项基金或发放专项低利息、长周期贷款。例如,美国从1934年着手农村电气化时,政府就通过立法建立了专门用于农村电气化事业的政府贷款基金(年利息为2%,还款期为35年)。美国农村利用这一优惠政策,只用了不到40年时间,就实现了农村电气化,农户通电率达到99%。
第二,理顺农村电气化事业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明确电力部是农村电气化的归口管理部门,但电力部却没有宏观调控手段,特别是没有资金渠道,所属各大网、省局,也由于电价等多种原因而负债经营,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因而无力资助当地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今后,在国家建立农村电气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制定《农村电气化法》的情况下,电力工业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共同担负起实现我国农村电气化的职责。各大网、省局应在资金、技术、物资、行业管理上,尽力支持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加快电力建设。县电力部门则应像山东省的电力部门那样,承担两个职能:一是负责办电、用电、管电;一是作为企业分销趸售到本县的电力。这样作,使责任、权力、利益紧密结合,能充分发挥地方和电力部门的两个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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