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台湾当局拒不遣返劫机罪犯诱发劫机赴台案件频繁发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3
第4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指出
台湾当局拒不遣返劫机罪犯诱发劫机赴台案件频繁发生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日前在就台湾当局拒不遣返劫机罪犯一事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大陆民航客机被犯罪分子劫持到台湾的案件频繁发生,究其原因,在于台湾当局纵容包庇劫机犯,拒不将他们遣返大陆依法惩处。
这位发言人说,众所周知,1983年卓长仁劫机案发生后,台湾当局千方百计将劫机犯从南朝鲜弄到台湾,封为“反共义士”,待若上宾。从此开了一个极为恶劣的先例,致使一些铤而走险的犯罪分子把台湾视为庇护所,纷纷起而效尤。今年以来,大陆连续发生7起劫机案件,作案的歹徒不是身负刑事罪案,就是债台高筑。台湾当局却编织种种借口,拒不遣返,致使阴谋劫机的亡命之徒有恃无恐,相信他们只要编造一些受到所谓“政治迫害”的理由,就会得到台湾当局的庇护。正因为如此,这些犯罪分子劫机的目的地都是台湾。由此可见,尽快解决劫机案犯的遣返问题,是根绝此类严重犯罪最有效的措施。
他说,劫机行为严重威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是国际公认的严重犯罪,任何纵容、包庇或变相庇护的做法都是不能容忍的。大陆民航客机劫台事件,不仅犯罪行为发生在大陆飞机内,而且犯罪分子是大陆人,主要犯罪地也发生在大陆。因此,无论从管辖上的属人原则,还是主要犯罪地原则,台湾当局都应将劫机犯遣返大陆。这位发言人希望台湾当局从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两岸正常交往出发,立即改变“人机分离”的错误处理方式,按照两岸红十字组织1990年9月达成的《金门协议》中关于刑事嫌疑犯或者刑事犯的遣返规定,立即遣返留在台湾的所有大陆劫机犯罪分子,从根本上打消阴谋劫机歹徒的幻想,杜绝劫机事件的发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