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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局长刘敏学透露 将重点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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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5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局局长刘敏学透露
 将重点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新华社记者傅刚、本报记者潘岗报道:随着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的临近,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刘敏学透露,自12月1日起,各地都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停止有奖销售;在此之前已开始有奖销售的经营者,要主动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其中预先设定最高奖超过5000元,开奖、兑奖时间在今年12月1日之后的,仍按预定时间履行其开奖、兑奖的义务。
与此同时,公用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的重点。
刘敏学说,为了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具体化,国家工商局正在加紧制定涉及有奖销售、串通投标、公用企业以及执法程序等方面内容的有关配套规章,不久将公布实施。此外,还将启用新的检查证,防止工商干部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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