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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调一致反腐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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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步调一致反腐败
朱岩
时下,各地、各部门正在按照中央的部署,围绕近期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目标,积极行动起来,总的势头是好的。回首以往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步调一致,决不能留死角、搞特殊。
可以说,我们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重视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工作,但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成效显著,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和部门收效甚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同志没有做到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共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从而在行动上步调不大一致,有时甚至出现在法纪面前“此地严格、彼地宽松”的情况,造成人们思想混乱,影响了反腐败工作的进行。还有,一些地方、部门开始态度很坚决、抓得很认真,但搞了一段之后,看到其他地方并非如此,甚至完全相反,便怀疑自己是不是搞过了。也有的一看别的地方该反的不反、该纠的不纠,自己这里何必那么认真、吃力不讨好呢,于是也就抓抓停停。
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党中央深得党心民心的英明之举,它给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带来了振奋,带来了希望。但在振奋、希望的同时,人们看到上述那些现象,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疑虑。为使反腐败斗争在近期内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取信于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就要按照中央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作出具体安排,并真抓实干,务见成效。特别是党政领导机关和司法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更应该要求从严、标准从高。对已经发现的问题,不论哪级干部,应该处理的就必须处理,切实做到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上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在反腐败斗争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留死角、搞特殊的,一经发现就要严加制止,限期改正;对明显包庇、纵容腐败问题和腐败分子,经教育、提醒又不改正的,采取果断的组织措施,直至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应相信,绝大多数党组织会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以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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