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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二炮某团面对“外财”不动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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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二炮某团面对“外财”不动心
本报讯二炮某团日前出了件新鲜事,当某公司欲出600万元仅仅借用该部队名义搞经营时,该团领导的答复是:不行。
不久前,驻地有人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找到该团,言称在深圳注册的一家公司,因与原挂靠单位脱钩,希望能挂靠在一家部队名下,不要部队一分钱投资,合同期6年,利益是:每年上交部队100万元。合同一签定,先付给部队300万元,其余300万元逐年交清。要求部队给6套军装,出6个战士帮助公司维持治安,给办10个军官证,10付军车牌。
对于资金紧张,家底薄弱的该团来说,这无疑是从天上掉下的“馅饼”。笔者在和该团团长、政委交谈时,曾算过一笔帐:600万元能建两幢标准较高的干部宿舍楼——这对于随军干部住房条件较差、官兵福利待遇较低的该团来说,该有多大的诱惑力!
并非没有为这巨大的“诱惑”而动心的该团党委成员,确实费了一番心思。
党委会经过认真讨论后决定:这件事不能干。理由是:军委规定基层部队不能办公司,允许其挂靠违反规定;无论钱再多,也不能践踏原则,不能拿部队的信誉、装备、人员、军官证做交易;和不明底细的地方公司交往,容易导致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
(胡延宁吕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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