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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溯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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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8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药房溯源
祖国医学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医、药的分工可追溯到周代。据《周礼天官》记载:“医师上士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人,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府”指的就是药物保管一类的人员。由此可见,公元一世纪,我国的医与药的分工已相当明确,成了世界医药分工最早的国家。
到了汉代,医药事制度渐趋完善,在百官中已有了药丞、尚药监等官职,在民间也出现了私人经营的药店。在宋代,药事制度更趋完善,国家加强了药政方面的管理,宋制殿中省总六局,掌药房及和剂诊治之事,并置有尚药奉御,在政令上曾明文规定禁止售卖毒药。还设立了专为皇帝用药的“御药院”。1076年,又添设了“太医局卖药所”,将丸散膏丹等中成药以国家专利出售,成了“和剂局”的前身。
民办药房多为寺院所建,一般以通晓医学的僧人为掌事,内备各类药书、药品、制药器具,为病人施舍药物。宋代还设置了药材收购所并对私人药方进行统一审查。
随着朝代的变迁、药业的兴旺发展,中药的加工炮制技术和制药方法也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而且各地药房又各具特色。建于清代康熙年间的北京同仁堂,其分店遍及全国的各大城市。此外,天津的“达仁堂”、重庆的“桐君阁”、杭州的“胡庆余堂”、苏州的“雷允上堂”等药房均享誉国内外。
(11月11日《中国医药报》剑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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