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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作出决定取消中小学乱收费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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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1-29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教委作出决定
取消中小学乱收费项目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纠正乱收费不正之风的精神,国家教委根据各地中小学收费项目清理检查情况,决定对中小学校自行规定的乱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和停止。
这些乱收费项目包括:
一、办学条件方面:课桌凳(椅)购置、维护费;仪器设备购置、维修、管理费;电教设备管理费;校舍建设、维修费;校园卫生绿化费;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证金。
二、学生学习方面:校内课程测验、考试费;课堂学习竞赛费;学习达标费;优秀学生奖励费。
三、学籍管理方面:选班费;留级费;转学调档费;签发毕业证书费;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费。
四、教学、教师培训方面:批改作业费;教学研究费;教职员培训费。
五、其它方面:勤工俭学费;学生军训费;对学生的各种罚款(损坏公物照价赔偿除外)。
国家教委日前发出的通知书还规定,社会一切部门、单位等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家长代收的费用,在学生购置教材及其它学习用品时搭配的商品等摊派,按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由各地人民政府负责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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