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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铁路施工局第四工程处使用石工不当影响石工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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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6-0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天成铁路施工局第四工程处使用石工不当影响石工生活
四川彰明县人民政府建设科来信:今年二月间,我们执行上级政府的指示,动员了八十九名石工参加天成铁路的工程建设。天成铁路施工局第四工程处的领导同志不了解大厂和小厂石工技术的差别(大厂石工擅长做料石和条石,小厂石工擅长做小型石用具),未能按照不同的特长合理使用。我县新民乡徐石匠系六七年以上的小厂石工,因为分配的活不合手竟做不够伙食钱。复兴乡石工林之祥说:“我们响应祖国的号召,放下自己乡里修埝工程,不管家里生产,到工地后星期天都不出去耍,忙着干活;结果连草鞋都没穿的,伙食钱也不够。”有些石工因为赔不起伙食费,没有办法,就逃跑回家。而工程处领导干部不设法改进管理方法和对石工进行说服动员工作,却采用了强迫命令的办法。工区负责人在会上说:“你们石工要是不好好工作,我们便停止供给。”这样就使石工们情绪更加不安。尤其错误的,是工程处扣压效率高、收入多的石工们的工资来抵偿其它工人欠的伙食费。如效率最高的罗育三班三月份除伙食借支外应得工价二百万元,谢青云班应得二十六万元,刘朝文班应得六十万元,都因被工区扣压不发;使效率高的石工们情绪波动。建议天成铁路施工局迅速调查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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