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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照”何时不再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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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30
第2版(经济)
专栏:周末话题

  “起照”何时不再难
马立诚
未来学家奈斯比特在他新近的一本书里说,在美国,注册一个小企业的手续时间是两个半小时。大约这是奈氏间接得到的材料或者是一个平均数。笔者认识的几位美国朋友在不同的州注册小公司,都只用了半小时左右。把所需文件交给主管机构备案,再交少许钱,就“拜拜”了。当然,话说回来,两个半小时的效率,也蛮好的了。
其实,目前多数国家和地区注册手续都很简便。他们实行的不是审批制而是登记制。“你注册、我登记,你赚钱、我收税,你倒闭、我不管”。对注册者来说很豁达,对政府来说扩大了财源,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这边就麻烦多了。前些日子读到一家地方报纸批评该地过去手续繁琐,说是“过去需要花10年多的时间进行审批……”委实吓人。
当然,自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公布以来,这方面的工作有了改进。但据实际经验所得,改进比较显著的,是国有企业申请注册三产的速度加快了,至于民间私人注册公司,对不起,还是“好事多磨”。我有一位科技界朋友,辞职之后在北京某区申请注册一家民办高科技公司,半年过去了,还没批下来。
问题在哪里呢?
手续太苛杂。比如,申办人均要出示原单位或街道开具的待业证明。退休人员则需要出具没有被返聘或雇用的证明。验资时除了银行证明之外,有些地方还提出要有一家单位出面担保。申请注册高科技公司要有区以上科委批件。如欲兼营批发零售业务,则需有一间临街的铺面房……
这些条件并非全都必要,如批发零售一定要临街铺面房这一条。时下贸易,打电话发电传就可以谈得差不多了,临街不临街何干?即使开饭馆,某甲愿意开在深巷里,那是他的事,赚不了钱工商局不能代为负责的。经营范围也不应限制过死,“产供销一条龙”、“科技开发与贸易结合”是大趋势,要从体制上给予方便。计算机公司也兼营体育器材,多有几手免于被动,有什么不好呢?
注册难导致弊病丛生。举其大端,一是滋长不正之风。心急火燎的申请者免不了想到“上贡”,而一些私欲膨胀的审批者,则视此为“挣钱”良机,恨不能再拖几天。二是由于“起个照”太难,很多地方都发生了高价转让出租营业执照的暗中交易,偷税漏税屡禁不止,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更严重的是阻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我国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0%,也比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平均比重37%要低很多。个中原因种种,注册难是重要的一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特别指出,要“简化审批手续,改变第三产业开业难状况”,可谓切中时弊,应该努力贯彻执行。
根本办法是尽早出台公司法。大家依法办事,就有了准绳。如果短期内公司法出不了台,则应推广鞍山、厦门等地改革经验,把注册公司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这是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税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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