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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法律服务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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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任建新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强调
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法律服务职能
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周立宪)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任建新今天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责任,开阔思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的职能,尽快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服务市场体系。
任建新是在今天结束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提出上述要求的。他指出,强化法律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管理。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运用律师、公证、法律咨询等多种业务手段,积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对外开放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服务。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的层次和质量,注重服务的社会效果。要继续做好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工作,开展专业法和有关改革开放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推进依法治理。
任建新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积极参与“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项任务。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协作,齐抓共管,发挥骨干作用,做好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劳改、劳教机关要努力克服困难,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强化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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