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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车匪路霸”保障运输和旅客安全上海处决六名盗窃抢劫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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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严惩“车匪路霸”保障运输和旅客安全
上海处决六名盗窃抢劫犯
编者按打击“车匪路霸”,确保铁路运营安全,是人民群众的呼声,是当前加强社会治安的一项重要内容。上海处决和判决一批在铁路上为非作歹、谋财害命的犯罪分子,再一次显示我们与破坏铁路运输安全的不法行为作斗争的决心。
目前,铁路春运已经开始。打击破坏铁路运输安全的犯罪行为,保障春运顺利进行,让旅客平安往返,过一个文明、愉快、祥和的春节,是铁路和铁路沿线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一定要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本报上海1月9日电6名在列车上大肆盗窃、抢劫旅客财产的罪犯,今天在上海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上午召开的宣判大会上,公布了王涛、杨明、王春明、何维江、张子文、季国武6名罪犯的罪行,并宣布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
王涛、杨明等18人盗窃、抢劫、脱逃,是一起罕见的特大案件。经查,这18名罪犯中,有15人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过,有1人刑期未满又重新犯罪。这伙罪犯从1988年5月起,在长达3年多时间里,分别结伙,昼伏夜行,流窜于京广、京沪、浙赣、皖赣、鹰厦、陇海等9条铁路干线,大肆盗窃旅客钱财,盗窃价值人民币65.8万余元。为保障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992年9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王涛等6人死刑,綦建民等3人死缓,张旭无期徒刑,并剥夺上述10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8人分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何水根茅鹤振刘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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