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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印售书刊构成严重犯罪吴胜利被判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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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01
第4版(要闻)
专栏:

  非法印售书刊构成严重犯罪
吴胜利被判无期徒刑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宣判一起冒用、盗用他人名义非法印制书刊,进行投机倒把的案件,河北省邯郸市无业人员吴胜利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1990年6月至1991年6月,吴胜利伙同他人先后冒用已停刊的北京“华人世界杂志社”、华文出版社、中华儿女杂志社等出版单位的名义,伪造了有关介绍信、证明,先后非法印制了内容格调低俗的《大千世界集萃》2.9万余册;私自编辑、制版、印刷了《华人世界》1990年第9—10期合刊;编辑、印刷了《房中术·炼丹秘密·醉八仙》一书;编辑、印刷了《中华儿女》(1991年7—8期合刊)。
在这期间,吴胜利非法印制书刊共30.9万余册,非法经营额人民币共81.8万余元,非法发行书刊达11.6万余册。
北京市中级法院认为,吴胜利为牟取暴利,违反国家新闻出版和工商行政法规,盗用其他出版社的名义,大量制售“夹杂淫秽、色情内容、格调低下、庸俗低级”的非法出版物,并广为传播,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投机倒把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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