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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宣判3起经济犯罪大案11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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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01
第4版(要闻)
专栏:

  河南宣判3起经济犯罪大案
11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郑州11月30日电(通讯员杨文杰、记者郭献文)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9日上午同时召开宣判大会,对3起共涉及11人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这3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分别是:原郑州市农业银行中原支行钢铁路储蓄代办员李冬林等9人贪污案,巩义市夹津口乡信用社会计周学辉贪污、挪用公款案和原郑州铁路局襄樊分局枝城车站进款员钱军贪污案。据介绍,李冬林伙同本储蓄所代办员李江涛及郑州纺织机械厂工人李宝林等9人,共贪污银行现金37.6万余元,已构成贪污罪,李冬林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江涛、李宝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6人分别以贪污罪或窝赃罪被判有期徒刑1至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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