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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收到“通知书”、“邀请函”、“喜报”时注意鉴别真伪防止上当受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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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1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在兄弟报纸读者来信版上

  当你收到“通知书”、“邀请函”、“喜报”时
注意鉴别真伪防止上当受骗
近段时间,海南日报群众工作部陆续收到不少来自内地的信件,反映一些人在海南以“招考演员”、“发表作品”、“参赛获奖”、“函授学习”为名骗钱的情况。记者近日走访了有关部门获悉情况属实。
海口市有一家所谓“中国民族文化城文化艺术中心文化研究所”,专门以“编辑出版”小说、散文、诗歌、论文和“获奖”、“评奖”为名行骗。这个“研究所”由一个叫鲁涛的为头,从正式出版发行的报纸、杂志、书籍中搜集作者的文章和地址,然后便给这些作者寄去“采用”、“获奖”、“喜报”等“通知书”,要求付“编审费”、“购书费”等。福建省福州市华侨中学的一位退休教师,去年4月以来先后几次收到该所的“报喜”信,说他的作品已出书和获奖。老人寄去了一笔“编审费”和“购书费”,结果是一场骗局。不久前,鲁涛等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海口市,还有一家所谓“南洋实业技术函授学院”,由一名女青年开办。她私刻公章,印“招生简章”,散发到内地,同时还在一些报刊上刊登“招生广告”。贵州德江县共和乡街上村一位土家族青年看到该“函授学院”的招生简章后,凑足了150元报名参加函授,可是等了几个月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设在海口市龙华路月朗新村的“商贸亚函函授班”,在一些地方的杂志上刊登“招生广告”,甘肃等地有人按广告要求寄钱报名,但从来收不到任何“学习资料”。
还有人盗用一些合法单位名称骗钱。例如,有人以海南某“艺术中心”名义,今年3月在广东茂名《影迷乐园》刊登广告,招考兼职演员。不少青年人报了名并将185元寄去,但都没有回音。
上述事例有个特点,那些骗钱的人多以教师、文学爱好者和有求知欲望的青年为目标,骗人的广告一般在海南省以外的报纸、杂志上刊登,然后向被骗对象发出“邀请函”、“约稿函”、“录用通知书”、获奖或入选“喜报”,同时要求收函人寄去一笔费用款。
要杜绝此类欺诈行为,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防止非法营业者刊登假广告,执法部门要根据群众举报予以查处,读者应提高自辨能力,对收到的“通知书”、“邀请函”、“喜报”和广告等,要鉴别真伪,以防上当受骗。
           《海南日报》记者 符永祥
   (摘自《海南日报》1992年11月27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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