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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席世界妇女大会代表团团长 李德全在世界妇女大会上的演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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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6-10
第4版()
专栏:

我国出席世界妇女大会代表团团长
李德全在世界妇女大会上的演说
【新华社哥本哈根七日电】(迟到)我国出席世界妇女大会代表团团长李德全,在世界妇女大会六日上午会议讨论安德烈·安德琳就第一项议程所作的报告时发表演说,全文如下:
亲爱的姊妹们和朋友们!
我代表新中国的妇女向大会致热烈的祝贺!向全体代表致崇高的敬意!向为大会作了卓越的筹备工作的丹麦妇女表示衷心的感谢!
世界妇女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国际妇女和平民主运动的新阶段。它表明了各国妇女运动的成长壮大,表明了我们妇女之间的团结和我们为孩子建筑一个和平世界的坚强意愿是不可摧毁的。我们为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和各国妇女所已达成的成就而自豪,这种成就鼓舞我们满怀信心地向着新的更大的胜利前进。
我们中国妇女深切关怀各国妇女争取与保卫妇女权利的斗争,完全拥护安德烈·安德琳夫人关于这一问题的总报告。我们愿以中国妇女的切身体验,来说明她的报告中的论据。
如你们所知,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我们妇女没有任何的政治权、经济权和受教育权,甚至没有起码的人权。她们是处于双重的被压迫和被奴役的地位。为了人民的解放和妇女的解放,她们与全体人民一起,进行了推翻外国侵略者和国内封建势力长期而艰苦的斗争,取得了民族独立,建立了人民的政权,宣告了旧中国的死亡,也终结了妇女的屈辱与不幸。现在我们中国妇女是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的新中国的主人,是自由幸福的新中国的积极的建设者。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三年多以来,人民政府颁布了各种有关保护妇女权利和儿童福利的法令,并采取了许多具体措施来保障共同纲领的实行。
新中国妇女在政治上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在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正副部长、委员、主任、司长、局长的就有六十多人。有两位妇女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分院的副院长,还有许多担任各级法院的院长和审判员。仅华北地区,即有省、专区、县的法院正副女院长一百四十四人,正副女县长五十一人。把这样重要的政权机构交托给妇女来掌管,这表明了国家对妇女的充分信赖和崇高评价。现在乡和街的基层政权管理人员中,百分之二十至五十是妇女,她们都是劳动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其中有许多过去曾是地主的婢女、受虐待的童养媳,在旧社会中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们,现在却在不同的岗位上胜利地工作着,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她们的聪明才智。
今年下半年起,我们将要举行全国规模的普选,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直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我们的选举法充分表现了民主与平等的精神,它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特别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个普选运动无疑的将引起我国妇女政治热情的新高涨,并吸引我国妇女更广泛地参加国家政治生活。
生活的道路是宽广的,各种职业的大门向妇女洞开着。妇女们涌进纺织、食品等轻工业。在纺织工业中,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工人都是女工。许多从来没有女工的重工业部门也有妇女参加进去了。在文教、卫生、合作、贸易等部门任职的妇女就更多了。许多妇女由于工作的优越而被提拔为工厂厂长、车间主任、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合作社的社长等。这次中国代表团中的代表孙孝菊,就是新中国第一个女列车调度员、由于她的卓越的工作成绩,她已被提升为东北齐齐哈尔铁路分局副调度长。
在国家机关、学校、国营企业、合作社和国营农场中,完全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随着生产的发展,工资也年年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一九五二年比一九五一年增加了百分之十一至三十六,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百分之六十至一百二十。可是由于劳动保险的实施和对工人福利的改进,实际工资的增加远远超过上述的数字。政府拨出大笔款项来建筑工人宿舍。单一九五二年就建筑了工人宿舍二十一万七千五百五十间。像上海的曹杨新村就是新建的可住一千零二户工人家庭的住宅,那里设有合作社、公共食堂、诊疗所、浴室、小花园、运动场、幼儿园、图书馆和俱乐部,样样齐备。
经过了土地改革,农村妇女获得了与男子同样的一份土地,现在她们是土地和劳动的主人。广大的农村妇女都参加了生产,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劳动互助组中,她们已经获得男女平等、同劳同酬的待遇。她们以极大的热情和坚忍的毅力去学习掌握农业技术和管理社务,许多人被选为社长、组长和丰产模范,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奖励。这次到会的中国代表申纪兰,她在旧社会还是个被压迫被轻视的妇女,现在却是有名的李顺达农林畜牧生产合作社的副社长。
过去妇女绝大多数是文盲。目前,仅在全国高等学校的女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三,对于成年妇女,有各种业余学校、冬学、识字班和训练班来提高她们的文化和技术,在这些学校中,女学员约占学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左右。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这个法律保障妇女可以自由选择心爱的对象而不致像她们的祖母和母亲一样地被迫与素不相识的男子结婚,更不致作为物品而被买卖。婚姻法禁止重婚和纳妾,保障妻子有选择职业、参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保障有离婚的权利。政府还发动了全国规模的群众性运动来贯彻执行这一法令。婚姻法完全改变了旧日妇女的卑微地位,并使我们整个社会的面貌都为之一新。
国家对妇女、母亲和儿童的慈父般的关怀还表现在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和医务卫生、儿童保育机构的设立与改善上。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女工有工资照发的五十六天产假和免费的产前产后检查与接生。女职工和男职工的妻子可以领得生育补助费。婴儿在母体中就开始得到照顾。全国新建了三万余处接生站、妇幼保健机构和产科医院,训练与改造了将近二十七万名接生员来代替玩忽人命的巫婆,使因破伤风和产褥热而致死的死亡率大大降低了。全国儿童已经普遍地能够免费种痘,大中城市的儿童都可以免费接种卡介苗。在从来没有托儿所的农村中,新设了十四万农忙托儿所,大大减轻了劳动妇女的家庭负担,在工厂、企业、机关中更大量建立了托儿所。生育儿女再不是被解雇开除的借口,而变成母性神圣的权利和最大的喜悦了。在工余和休假日,到处公园、剧院和商店里挤满了快乐的父母,带着疼爱的小宝宝在游玩、观剧、买玩具和衣服,享受着无上的天伦之乐。
过去的年代里,儿童的权利是毫无保障的。贫困的生活把他们抛在垃圾堆边,抛在苦重的劳动中。现在,在新中国的乐园里,儿童得到了健康地成长的机会。国家像园丁培植花木一样精心地培植着这些“祖国的未来”。学龄儿童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小学生的数字在不断地增加着,目前全国小学学生已有五千多万人,超过建国前小学生数字最高水平的百分之一一○。各大城市建设了少年宫、儿童之家、儿童公园、儿童阅览室。火车站有儿童候车室,列车上有儿童车厢。儿童们也有自己的剧团和剧院。儿童的智慧与创造性得到发挥,一九五一年在南京举行的少年科学创作家集会上展出的儿童精心制作的显微镜、电动机、矿石收音机等,获得到会科学家一致的赞誉。
孩子们美好幸福的生活使母亲们更加强了对祖国的热爱和提高了生产的热情。许多母亲由于她们的孩子受到了周到的照顾,得以全心全意地参加生产,成为光荣的劳动模范。
亲爱的朋友们!要想在短短几分钟之内表述我国妇女所享的权利和所获的成就是不可能的,但从以上种种事实你们可以看到,我们国家和我国妇女在仅仅三年多的岁月中已前进了不是几年、几十年而是整整的一个时代!人们会惊异地发问:“奇迹是怎样出现的呢?”我们的回答是因为我们驱逐了外国侵略者,推翻了封建势力,取得了民族独立,人民自己掌握了政权;同时国家是属于人民的;政府与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人们劳动着,为国家创造出巨额财富,这些不是落入少数人的腰包变为个人利润,而是用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在这样的国家里,妇女和母亲的权利受到尊重,家庭的安全得到保证;孩子们得以健康地无忧虑地生长起来。
为了不辜负我们所赢得了的宝贵的权利,我们中国妇女将千百倍地加强我们的努力,积极参加祖国的经济、文化建设和政治生活,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使我们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使世界和平更有保障。
我们珍贵已得的权利,更珍贵充分实现这些权利的前提条件:民族的独立、人民的政权与和平。我们将以高度的警惕,像保护自己的瞳仁一样地来保护我们祖国的神圣的独立,保护我们的人民政权与保卫和平,决不容战争挑拨者的侵犯和破坏。
世界各国的妇女正在一天比一天积极地起来进行保卫自己权利和保卫和平的斗争。我们向为保卫自己祖国的独立与安全,为保卫世界和平而英勇斗争的朝鲜、越南、马来亚的姊妹们致敬!我们向积极进行反对外国占领反对重新武装的日本姊妹们致敬!我们向一切殖民地、附属国中参加民族独立运动及保卫妇女权利的斗争的姊妹们致敬!我们向全世界各国一切为反对扩军备战、为保卫和平而斗争的姊妹们致敬!解放了的中国妇女热切地同情与关怀各国妇女的生活与斗争,衷心地祝贺她们的每一个斗争的胜利,因为任何一个胜利都是我们共同事业的胜利。在争取与保卫妇女儿童权利、保卫和平的斗争中,我们永远都将互相支援。
我们深信:和平一定战胜战争,生命一定战胜死亡。
亲爱的朋友们!
为了和平、为了人类的正义和母性的尊严,为了孩子们春花一样美好的生活,让全世界的妇女更紧密地团结起来,高举起和平的旗帜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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