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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通过一议案调整修改欧洲经济区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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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14
第7版(国际)
专栏:

  欧共体通过一议案
调整修改欧洲经济区协定
新华社布鲁塞尔1月12日电 (记者孙维佳)欧共体委员会12日通过一项议案,正式提出关于“欧洲经济区补充协定”的方案,并表示希望欧洲经济区能在今年7月1日建成。
欧共体一位发言人在解释这项议案时说,鉴于瑞士于去年否决了原已缔结的《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约双方——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诸国应考虑到瑞士退出协定的新情况,有必要通过谈判达成一项“补充协定”,对原协定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和修改。
据悉,补充协定的中心内容将是重新确定缔约国对所谓“共同发展基金”所承担的份额。
共同发展基金指未来欧洲经济区中富裕国家,尤其是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诸国用于援助欠发达国家(葡萄牙、希腊、爱尔兰和西班牙)各类发展合作项目固定基金,总额为20亿欧洲货币单位(合24亿美元)。
据悉,欧共体委员会的这一补充协定方案将在欧共体12个成员国批准后,正式提交给自由贸易联盟诸国作为谈判基础,双方就补充协定达成协议后,欧洲经济区才可正式实现。
《欧洲经济区协定》缔结于1991年底,其中心内容是在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诸国之间实现商品、人员、资本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建成一个北起北冰洋、南至地中海、人口达3.8亿的世界最大共同市场——欧洲经济区。协定原定于今年1月1日付诸实施,但由于瑞士否决而被迫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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