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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开端 艰巨的任务——写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签署之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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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15
第6版(国际)
专栏:

  良好的开端 艰巨的任务
——写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签署之际
戚林杉
1月13日,《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在巴黎开放签署,这是国际社会为最终实现全面禁止、彻底销毁化学武器这一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如果公约的各项条款得以有效执行,将对人类消除化学武器威胁起到积极作用。
化学武器,作为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国际社会寻求对其有效控制已有相当长的历史,早在1899年及1907年召开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上,均达成一致协议,禁止在战争中使用含毒剂的炮弹。然而,这些早期的协议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撕毁了。一战期间,化学武器被大规模使用,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据统计,交战各国共使用毒剂11.3万吨,造成近130万人员的伤亡,其中死亡人数近10万人。出于对化学武器的憎恨,国际社会经过努力,1925年达成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和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即《日内瓦议定书》,至今已有125个缔约国)。然而,该议定书先天不足,它未能有效禁止化学武器的生产和储存,使所有缔约国均有权保存化学武器,其中不少缔约国还宣布保留进行报复性使用和对非缔约国使用的权利,由此导致化学武器禁而不止的局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以及80年代的两伊战争中均报道使用了化学武器,人类社会为此蒙受了巨大的灾难。美国和前苏联在冷战时期的军备竞赛中,竞相大量生产和储存化学武器,使两家成为世界最大化学武器库的拥有者。
刚刚签署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经历了24年的艰难谈判历程。为早日达成公约,在1978年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把化学武器公约谈判列为多边裁军谈判最紧迫的任务之后,国际社会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努力。然而,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有关国家互相指责,谁也不愿承担销毁各自化学武器的义务,公约谈判步履艰难,进展甚微。直到90年代初,国际形势巨变,公约谈判进程才出现转机并最终达成公约。我国从80年代初正式参加“裁军谈判会议”以来,一直积极参加化武公约谈判,为公约的达成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贡献。
目前的禁止化武公约是人类迄今为止第一个禁止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有着严格核查制度的国际军控条约。公约规定,任何缔约国不得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任何拥有化学武器的国家应在10年之内全部销毁其所拥有的化学武器及其生产设施;缔约国应负责销毁其遗留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实现公约这些宗旨有助于维护国际安全与和平,彻底消除化学战的威胁。
公约的达成,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人类朝着无化学武器世界的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然而,公约的宗旨与目标的实现仍是摆在全世界人民面前的一个艰巨任务。
所有国家能否严格遵守和有效执行,是公约成败的关键。现存的巨大化学武器库是对世界和平直接的现实威胁,有关国家应切实履行公约义务,以最快的速度销毁现存的化学武器及其生产设施。所有在别国领土上遗留化学武器的国家,应不折不扣地履行公约义务,尽快承担起销毁遗留化学武器的责任。公约的核查机制应在执行中不断完善,以确保核查制度有效、合理和可行。特别应防止滥用质疑核查权,保证各缔约国与化学武器无关的国家安全利益不受到损害。公约关于促进化工领域和平目的的贸易、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定,应得到认真执行,以促进各国经济与科技的发展。公约的达成来之不易,能否得到全面的执行和实施,世人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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