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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宏观管理 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言人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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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16
第2版(经济)
专栏:

  加强宏观管理 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言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言人日前就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意义有哪些方面?
答:《通知》是我国有关证券市场管理的第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文件。它认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作出了重要决定,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通知》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的轨道,对于深化改革,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重要意义。第一,《通知》确立了近期我国证券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理顺了我国证券管理体制,初步实现了证券业和证券市场的统一宏观管理和监管。第二,《通知》对证券发行程序和办法作了严格的规范,确定了法制建设在证券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把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第三,《通知》在强调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决定采取把公开发行股票试点扩大到全国、组织若干企业到海外发行和上市股票,进一步搞活债券市场、组织证券新品种试点等重大举措,将把我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问:《通知》确定的我国证券管理体系有哪些特点?
答:世界各国的证券管理体制因国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国证券管理体制既借鉴了世界各国的做法,又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它有以下三个主要的特点。(一)在我国的证券管理体系中,政府主要是实行统一的宏观管理,不直接介入市场和过多干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券委)作为国家对证券业和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关,主要抓法规建设,管方针政策和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证券市场的工作,具体监管职能授权有关部门行使。设立了实行事业单位管理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作为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相对独立地依法行使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职能。(二)我国的证券管理体系十分重视发挥民间机构和证券行业自律性管理的作用。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协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将依据国家的法律和规章,根据各自的职责,对证券市场实行社会监督。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是自律性管理组织,依据国家法律、规章和国际通行原则,对会员实行自律性管理和约束。(三)我国的证券管理将继续重视和发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作用。《通知》对此也作了明确的分工。总之,我国的证券管理体制是一个以证券委为主管机关的分层次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体系。
问:作为国家管理证券市场的最高主管机关,证券委近期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哪些方面?
答:证券委将认真组织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近期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抓紧证券法规建设,为证券市场的管理奠定基础。目前,《通知》所列举的有关法规的草拟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有的近期内就能出台。此外,正在组织有关方面制定一些配套性法规也将在年内陆续出台。二是会同国家计委做好今年证券发行规模的综合平衡和分部门、分地区计划的下达,以利于各地做好股票、债券发行的前期工作。近期将陆续下达计划。三是根据《通知》确定的原则,制定一系列具体办法,把证券管理分工进一步规范化,使我国证券管理体系尽快投入正常有效的运作。四是组织做好证券新品种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的试点以及组织国内企业到海外上市的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
问:对证券发行规模实行总量控制有什么意义?
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发挥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中基础作用的同时,也还要发挥计划的指导作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还正在成长形成,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自我调节和约束机制和有关法律规章还不健全;我国的社会金融资产总量十分有限,对证券发行规模不加控制势必冲击全国信贷资金的平衡,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因此,目前仍然必须对证券发行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同时,这也是使证券市场发展的试验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防止一哄而上,造成混乱的需要。
问:据反映,有的地方和企业认为《通知》规定的股票发行与上市程序过于复杂。请问为什么要作这样的规定?
答:世界各国对股票的公开发行与上市都有一套严密的规定。我国的股份制试点和股票市场仍处于试验阶段,许多要求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的财务制度还不健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股票发行上市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股票的发行与上市规定严格的程序是完全必要的。与我国的证券管理体系分工相适应,股票发行要经过必要的层次,但是各个层次的分工是明确的,不会造成相互扯皮。这也有利于有关权力机构之间的互相制约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
问:据了解,最近一些中国企业打算在海外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个别企业已在海外发行上市股票。请问证券委对此有何看法?
答: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一定要实行对外开放方针,逐步做到国际化,证券委正在有选择地组织若干企业到海外上市就是其中的措施之一。但是由于这是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大局的事情,必须实行积极慎重、周密安排、严格控制的方针。在我国证券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的财务会计与国外有很大差异,对国外证券市场很不熟悉的情况下,如果一哄而上,仓促到海外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极易出现问题。因此,《通知》规定,企业到海外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必须在证券委统一安排下进行,并经证券委审批,各地方、各部门不得自行其是。在此,我代表证券委郑重宣布:今后任何地方、部门和企业不得擅自组织和联系企业到海外发行和上市股票,否则证券委将严肃查处。同时,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相信海外投资者和有关机构是能够理解和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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