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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九大“朝阳产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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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05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乡镇农村九大“朝阳产业”
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司有关人士介绍,第三产业有希望成为乡镇企业在世纪末的“朝阳产业”。据分析,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当前应优先发展如下9大行业:
商业。大力兴办各类零售商业网点,积极发展商品批发企业,鼓励乡镇企业进城兴办大中型商业企业。因地制宜兴建农村农贸市场、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小商品市场。
饮食服务业。要围绕方便城乡人民生活兴办高、中、低档酒家(饭庄)和酒店(饭店)。兴办各种修理业、理发业、洗染业及其它劳动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鼓励发展公路、航运客货运输业。建立专业化的车队、船队,改善运输装备,组建车站、码头装卸队,发展陆陆联运、水陆联运和组建出租车队及集装运输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发展海运及航空运输,集资兴建网络和配套设施的建设。
金融服务业。有计划地建立乡镇企业信托投资公司、乡镇企业金融所。与国家保险机构联合开办各类乡镇保险业。
咨询、信息业。创办乡镇企业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信息中心和各类科技服务实体,建立各类信息库、项目库、成果库等。
劳动服务业。积极兴办乡镇企业劳务服务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服务。积极开拓国际劳务市场。建立农村劳务培训体系,兴办乡镇企业大专院校、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定向培养乡镇企业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旅游业。充分发挥农村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国内外旅游服务,兴办旅游服务实体,开发乡村旅游资源。
房地产开发业。积极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组建以乡镇企业建筑、建材企业为信托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乡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文化娱乐业。重点发展面向农民的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和文艺团体,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兴建为农民服务的各类体育设施,发展农村体育事业。(11月17日《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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