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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收塘租水费萍乡小水利投资有保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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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19
第2版(经济)
专栏:

  坚持收塘租水费
萍乡小水利投资有保证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熊典达、通讯员贺益坚报道:隆冬时节,在江西省萍乡市广大农村,到处可以看到农民挑塘泥,筑塘坝,修水陂的热闹景象。农民办小水利的积极性高,与当地水利部门坚持收塘租、水费,以水养水,水利投入有保证很有关系。
萍乡市的水利工程曾一度无人维修。1983年,全市普查146座水利工程,就有89座需要除险加固。可是,当时小水利工程最多的老关乡,却连续两年水利修得好,基本消灭了病险水利工程,并且没有向上级伸手要一分钱。原因是这个乡从1981年开始,将鱼塘交村民承包,实行投标承包经营,坚持按水面大小收取塘租,用以解决水利经费。老关乡的经验1985年在全市得到推广,其标准根据水塘大小、远近确定为每亩水面收180元至200元。全市山塘总水面2.5万多亩,1991年收塘租达450万元。
与此同时,从1986年开始,全市又实行了水利工程有偿供水制度,按灌溉面积计收农业水费,粮食作物每亩收稻谷9至11公斤,由乡镇水管站按水费征收标准折粮通知到户。1991年全市收水费250万元。市里规定,凡是塘租与水费不收或不落实的地方,一概不列水利工程项目,以此促使各地农民积极上交塘租与水费粮。
1992年,萍乡市仅收塘租和水费两项就达700万元,其中80%用于维修水利,而国家每年投入水利建设的资金不到200万元。以水养水,有效地促进了水利建设的良性循环与自身的滚动发展。现在,萍乡市的小山塘、小水库、小陂坝、小渠道、小抽水机站工程达24850多处,总蓄水量比解放初增加3.4倍,有效灌溉面积占水田面积的90%,旱涝保收面积占水田面积的78%。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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