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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锅炉房 拆毁古城墙 西宁市城中区明代古城墙被毁六十五米,墙体毁坏达一万余立方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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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06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为修锅炉房 拆毁古城墙
  西宁市城中区明代古城墙被毁六十五米,墙体毁坏达一万余立方米
本报讯 青海省机械工业厅为修宿舍楼附属建筑的锅炉房和车库,未经文物主管部门的同意拆毁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南大同街段古城墙65米,毁坏墙体达1万余立方米。
西宁古城墙系明代所筑,距今已有400余年的历史。由于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保存的古城墙仅存七一路大同街段、光门街段和西宁一中段,尤以七一路大同街段保存较完整。1979年被西宁市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0年,拥有古城墙等众多文物古迹的西宁市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并向国家文物局、建设部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1991年起,为了西宁城市改造,某房地产公司在距七一路南大同街城墙5米外搬迁危房,为青海省机械工业厅建宿舍楼两幢,而配套设施由机械工业厅自行解决。在无地可用又要修建锅炉房和车库的情况下,今年7月5日至8日,青海省机械厅在未履行必要申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挖七一路南大同街砖砌古城墙,墙长53米、进深最大达9米、高11米。7月7日,西宁市城中区城建中队发现并发了停工通知。7月8日,西宁文物管理部门获悉后即前往现场察看勒令停工并要求机械厅恢复城墙原貌,修建防护堤加固沙土。市政府亦做出了停止一切施工,听候处理,做好修复准备的决定。机械厅口头上同意停工。9月24日,西宁市政府在未征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即以城墙严重倾斜存在危险的“特殊情况”为由,作出了与《文物保护法》及市政府1992年宁政041号文件相抵触的宁政176号文件,同意划拨城中区大同街北侧、省文联家属院西侧、国有城墙土地806平方米作为机械厅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基建用地。据此,从10月12日至21日,直接责任事故者青海省机械厅拒不听从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多次劝阻及停工通知,连续强行施工,致使长65米、宽12米、高11米的城墙被现代化的施工机械彻底掘毁,存世400余年的这一段城墙永劫不复,刻有铭文的城砖和瓦片被当作垃圾倾倒掉。原城墙处夷为平地,即将被用做房基地。10月22日,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被迫采取在25米保护范围内加围铁丝网和昼夜值班等措施,以避免进一步的破坏行动。
古城墙被毁由当地新闻媒体传播后,引起了西宁市乃至青海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1月4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朱清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徐澄清、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马玉麟表示,西宁古城墙被毁坏是一起严重的、典型的违法事件。此事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目前,青海省委、省政府正着手处理此事。
  (万立群  朱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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