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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通知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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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最高法院通知
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本报北京1月20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犯罪活动,加强对这类犯罪的审判工作。
通知说,自去年10月份以来,严重危害铁路、公路交通运输和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车匪路霸”犯罪活动又有所抬头。这类犯罪分子成帮结伙,手持凶器,在铁路、公路沿线和客车上抢劫、盗窃公私财物,甚至杀人越货,十分猖獗。这类犯罪活动,不仅严重影响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是对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严重破坏,必须坚决给以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铁路、公路沿线“车匪路霸”犯罪活动猖獗地区的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要密切配合公安、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并加强审判力量,依法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犯罪活动。在审理“车匪路霸”犯罪案件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加强打击力度。对于犯罪案件中集团犯罪的首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以及累犯、惯犯,要坚决依法从重惩处。该重判的要重判,罪当处死的,要坚决判处死刑,决不能手软。对于初犯、偶犯、从犯,以及有自首、检举立功等情节的犯罪分子,仍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通知要求在近期内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选择典型案件,通过公开审理,集中、公开宣判一批罪恶重大的“车匪路霸”犯罪分子。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大造严厉打击的声势,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以威慑犯罪,教育群众,坚决与“车匪路霸”犯罪作斗争,检举揭发其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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