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西藏各级法院积极为企业服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西藏各级法院积极为企业服务
新华社拉萨1月19日电 (记者多穷)“不学不知道,一学真开窍”。这是拉萨一些企业界人士对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为企业义务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后的共识。
自1992年9月以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当地几家骨干企业作为第一批设点服务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地去上经济法律知识课,宣传法律常识,到目前累计上课500余人次。这一举措改变了过去在经济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败诉多胜诉少的被动局面,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受到了企业界人士的称赞。自1988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光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786件,诉讼标的额6970多万元。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中国银行拉萨市分行上诉自治区交通厅矿产商业综合经营公司贷款合同拖欠纠纷一案时发现,该行在贷款前忽视贷前调查、定式条款、报批程序等一系列问题后,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全行职工认真学习《借款合同条例》等。分行在司法建议阅复中感谢法院的支持和指导。他们根据法院提出的各项建议,全面清理了贷款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总行规定的各项贷款业务程序,使全行职工提高了按法律法规搞好金融工作的自觉性。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