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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开轩谈当前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学校收费不能自立名目自定标准对普及9年义务教育要给予特别关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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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1
第4版(要闻)
专栏:

  朱开轩谈当前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学校收费不能自立名目自定标准
对普及9年义务教育要给予特别关注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尹鸿祝)国家教委常务副主任朱开轩近日在1993年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教育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教育部门以及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关于上学收费问题。朱开轩说,1992年,不少地区和学校调整了杂费或学费的标准,这对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观念和体制,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起到了良好作用。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混乱状况。有的学校过高估计社会承受能力,收费偏高。有的学校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滥收费,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影响。他指出,1993年,高等学校学生入学收取学杂费的标准,应基本稳定在去年的水平上。若有变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同时,要做好奖学金、贷款的实施工作,开展勤工俭学,不使学生因经济困难影响学业。中小学的收费则要分清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两种情况,其标准均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不能自立名目、自定标准。
朱开轩说,随着教育改革逐步深入和教育发展明显加快,一些地方和学校忽视了管理工作,致使教育秩序与学风不好,乱招生、乱办学、乱收费、乱发文凭的现象又有所抬头。对这些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及时制止或引导,绝不能掉以轻心,要尊重教育规律,严格依法办事。
朱开轩说,对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各地要统筹规划,协调进行。当前,一些地区的领导同志关注的热点仍在高等教育上,要引导他们转变观念,对普及9年义务教育这项关系到民族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给予特别关注,对义务教育所需的师资与经费要给以必要的保障。此外,各地区在确定本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具体办法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校制宜,防止“一刀切”和盲目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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