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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在广东并不突出。省农委主任冯灼锋认为——“减法”治标 “加法”治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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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在广东并不突出。省农委主任冯灼锋认为——
“减法”治标 “加法”治本
本报记者蒋亚平
记者:农民负担过重、“打白条”,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广东的情况却有所不同。
冯灼锋:从总体上看,广东农民的负担确实不算重。1991年全省农民人均负担为24.79元,占上年人均收入的2.8%,比再上一年还下降0.7个百分点;全省农村劳动力平均负担义务工6.1个,劳动积累工6.3个,这几项都没有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广东不存在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省内的情况很不平衡。经济发达的县市低,甚至不到1%;但在山区,农民的负担却大都超过5%。减轻这些农民的负担,正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白条”倒是没有,但收购甘蔗的资金常出现缺口,大约60%要作为存款转到银行汇帐,利息照付。我们觉得有愧于蔗农,省政府决心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
记者:负担重、“打白条”是“老大难”问题。广东为什么能解决得好一些?
冯灼锋:这要从两方面谈,或者说,工作要“双管齐下”。首先要坚决贯彻中央有关法规,建立专门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好“清源”工作。省农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了省级以上单位制定的文件共200份,收费项目260个,仅清理木材、渔业、生猪三项,每年就可减轻农民负担7300万元。再加上养路费、农村电价等清理,全省1年可减轻农民负担4亿多元。
但这一“管”只是治标。解决农民负担问题,还得抓更重要的另一“管”,治本。这个“本”,就是全面发展农村经济。这才是广东农民负担不重的根本原因。到1992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已达1300元,在珠江三角洲,就更高。收入高,负担比例相应就低,农民承受力就强。这个道理很简单。所以说,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就像做算术,光用减法不行,更要用加法。收入1000元,负担50元,比收入500元,负担40元,日子当然好过些。
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壮大社区合作经济的实力。其实,上面来的各种负担、费用,上面开的“口子”,广东一分钱不少,甚至更多些。为什么农民感觉不到,因为相当一部分由实力雄厚的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直接承担了,直接压不到农民身上。所以说,不提高农民收入,不壮大社区合作经济实力,只是用行政手段,运动式地减负担,效果终究是有限的、暂时的。
记者:你认为农民负担问题久久不得解决,有哪些深层的原因?
冯灼锋:在我看来,重要的是要解决一些指导思想问题。
首先是对农民的态度问题。目前,与工人、知识分子相比,农民们是分散的,他们的利益最容易受到侵犯。如果遇到麻烦,遇到困难,其他阶层的利益触动不了,就向农民身上转嫁,向他们伸手,想怎样就怎样,没有顾忌。这是根子。其实,伤了农民,最终还是伤了国家,伤了全体。前一个时期出现的市场疲软以及由此导致的“三角债”、经济增长乏力,“病根”其实在农村。可惜一些人至今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
正确认识基本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也很重要。想修宽马路,办一流的学校,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过急,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水平。没有条件,硬要去干,不是水到渠成,结果必然逼着农民掏腰包。有的地方,负担加重,问题就出在各种“达标”上。上面“一刀切”地往下压,弄得基层也没办法。
减轻农民负担,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难题,不能看得过于简单,仅靠呼吁一阵,不解决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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