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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扩大对外开放领域鼓励外商独资建公路码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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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5
第1版(要闻)
专栏:

  交通部扩大对外开放领域
鼓励外商独资建公路码头
本报北京1月24日讯 记者张国荣从日前召开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获悉,交通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在有利于引进交通发展资金、先进技术装备和科学管理经验的条件下,鼓励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建设公路、独立大桥和隧道;允许外商独资建设货主专用码头和专用航道。
依据有关法规,交通部鼓励中外合资建设并经营公用码头泊位,允许合营企业经营货物装卸、堆存、拆装、包装及相关的国内公路、水路运输业务;允许中外合资租赁码头,中方合营者可以实物形式(包括水下基础设施)入股,经营码头装卸业务;允许外商投资开发成片土地时,在开发范围内建设和经营专用港区和码头。
经有关部门审批,对国内船公司目前无力开辟的航线或航班密度不够的航线,本着对等原则,可吸收外资班轮或侨资班轮挂靠我国港口,但不得经营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国际惯例,经批准,有步骤地允许外国船公司在我境内开办独资或合资船务企业,为其自有船舶办理揽货、签单、结汇、签订业务合同,从事国际运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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