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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明显的路牌标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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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1-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来信

  应有明显的路牌标志编辑同志:
不知从何时起,北京市有的公共汽车卸掉了车前车后的路牌标志,换上了“公共交通机动车”的牌名。作为经常乘车的乘客,我实在不知道其中奥秘。
特斗胆一猜:大概是为了给日夜奔忙的乘客提个醒儿——这是机动车,不是人力车!每当见到外地人上得车来,面带恳切地询问售票员这是否某某路时,顿遭“看什么呢!”“没长眼!”之类的训斥。心中愕然:长了眼又能看见吗?
乘车识路牌,这是人们最起码的出行常识,也是(电)汽车管理部门、出勤车辆最起码应该做到的,于己于人都不算过分儿。
像上海的公共汽车,不仅有车次,而且还标明从哪里到哪里,连不懂上海话的外地人,也不会因乘车而迷路。
经过数次错乘和许久的百思不解,特借此机会,将这不解写出,如果哪位不信,可以马上到街上观察十分钟(长安街上可能没有,劝您别去)。
(民族团结杂志社 刘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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